金融虎讯 8月26日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与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两家农商行皆因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250万元,相关负责人均已被罚。
具体来看,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信贷资金挪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员工借用客户资金、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被罚130万元。
同时,时任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路平,因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斌,因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实现场检查整改要求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水支行行长孔智恒,因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用客户资金、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行长郭燕春,因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用客户资金、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胡海啸,因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信贷资金挪用于企业注册资本金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此外,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发放借名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准确,被罚120万元。
并且,时任永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欧阳少华,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胡磊,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贤慧,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李作明,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李凌云,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股市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时任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源口支行行长戴荣飞,因对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